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涉嫌三寶超貸案,未迴避關係人交易,以及挪用永豐餘和元太資金轉投資上海1788大樓等3大弊案,今天被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罪起訴,檢方痛批,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永豐金表示,稍晚會對外說明。
檢調今天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何壽川等19人,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和何壽川連襟、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因未到案,檢方也已發布通緝。
去年12月本刊獨家揭露三寶超貸案後,三寶案越演越烈,金管會金檢後發現,永豐金對三寶集團的授信確實有異,將全案轉移台北地檢署偵辦,檢調並三次搜索永豐金、永豐餘等地,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6月18日也遭收押禁見,並被金管會開鍘,解除董事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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