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營建署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即公益出租人),出租人(且需為住宅所有權人)享有特別的稅賦優惠,今(106)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至8月31日止,想申請住宅補貼的屋主,請把握最後時間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截至106年8月24日止,租金補貼申請戶數4萬9,994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4,813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752戶(詳表1),而住宅補貼的方式採評點制度,至8月31日受理申請截止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於計畫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審查期間為2至4個月,所以即便是較晚申請遞件的名種不受補貼順序的影響。
提醒民眾,住宅補貼即將截止受理申請,如符合申請條件且有需求者,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或逕向各縣市政府免費索取後,至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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