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鼓勵房東參加社宅包租代管計畫,北市及中市等2市政府已擬定草案,讓房東的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且可溯及至住宅法修正施行日(106年1月13日),正等市議會通過,內政部呼籲其他4都儘速比照辦理。
內政部指出,為鼓勵房東釋出餘屋轉成社會住宅,今年度補助6都辦理1萬戶包租代管,除了房東賦稅優惠外、政府也提供每年1萬元的修繕補助,並針對包租方案補住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此外,針對弱勢租客也提供租金補助。
內政部表示,今年1月13日修正施行的住宅法,新增包租代管房東的賦稅優惠,例如每屋每月租金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若租金超過1萬元,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也可再減除60%;至房屋稅及地價稅因屬地方稅,內政部呼籲其他四都地方政府盡快訂定優惠稅率。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目前北市府已完成招商,預計今年10月底開辦,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政府正辦理招商作業中,預計今年11月底開辦;桃園市及高雄市政府預計於11月上網公告招商。
最後,內政部表示包租代管未來也將擴大到其他縣市辦理,並與送立法院審議中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銜接,以健全租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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