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最近朝野為了勞基法修法爭論不休,同時又有所謂『八百壯士』陳抗軍人年改;不過於此同時,同樣茲事體大的都更條例修訂,則早就在極具爭議性的政務委員張景森主導下,進行數月之久,而且最近已有了較明朗的發展。歸納近日相關報導,主要重大修訂是撤消原條例第54條之『釘子戶防火牆』,改以不具行政效力的『行政協調』介入調處;結果,在野黨批評這是選前選後不同調,背棄都更之程序正義。
然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國民黨實在不夠格批評目前民進黨政府的修法方向。當初國民黨主政時期,推動都市更新的態度和方式,不也是和現在民進黨政府如出一轍,為了追求效率,可以視程序正義為無物?包含文林苑強拆,及至今仍難解的永春都更案,這些爛攤子,不正是國民黨執政時期就已造成?
不過這次都更條例修訂,不只是拿掉所謂的防火牆惹議,另一項修訂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根據了解,政院版的修訂當中,對於所謂『具有有公益性』的公辦都更案,未來將不必設同意門檻,以期加速推動之。
這下就真的更弔詭了;取消釘子戶防火牆,是否就是背棄程序正義?這點或許還有討論空間;但既稱都市更新,不是應該所有案例,無論公辦或民辦,無論規模大或小,都需具備相當程度的公益性?否則,那些容積獎勵從何而來?或者在主事者眼中,都市更新真的有分具備和不具備公益性?!
事實是,就算是土地建物產權單純的公辦更新案,如果仍有私地主被劃入事業範圍,則同樣應該恪遵原本設定的同意門檻,不能因為有公辦的光環,就變成例外,甚至應該要用更嚴格的標準審視。
再回到公益性,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強烈要求,所有的都市更新案,在成案前,都應由公正第三者嚴格把關,使其無論公辦、民辦,都須具備相當的公益性,絕不能有例外;否則,容積獎勵將毫無正當性,和單純的協議合建或重建也就沒啥兩樣!如此這般,又豈能真正改善都會市容,甚或為防災安全提供更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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