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國高改隸,待遇不變」,這是去年國立高中職歡喜加入桃園市大家庭時,桃園市政府給予國立高中職夥伴的承諾。在各項公開場合或者會議中,市府更多次強調無論國高制度、或者市高制度,只要是好的制度都應該留下來,大家一起向上提升,而非向下沉淪,讓桃園市的教育品質邁向卓越。桃園市教師會7日指出,改隸前原國高的聘期,比市高多了近2個月,如今改隸後卻少了兩個月聘期,希望市府能聽到基層的聲音。
教師會表示,改隸前的國立高中職代理教師,教育部給予完整一年聘期,由每年的8月1日至隔年的7月31日。然而桃園市的代理教師聘期,依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5點第2項明文提到,本市代理教師聘期「原則自當年八月二十七日起至次年七月二日止,開學後則以實際到職日起聘;如學校確有校務需求,經專案報本府教育局核准後,得延長聘期至同年七月三十一日。」亦即若非因為兼任行政等因素,桃園的代理教師聘期僅從8月27日至隔年的7月2日,整整比原來國立高中職的時代少了近2個月。
國高改隸待遇不變 好的制度應該留下來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張瓊方認為,聘期減少近兩個月,相當於少了近兩個月的薪水。桃園上接雙北,下攘新竹,一個是全台政經中心,一個是科學園區重鎮,兼之彼此間交通便利,人才流通是普遍現象。在教育部部轄高中、台北市市立高中皆給予代理教師完整一年聘期的影響下,原來在桃園國立高中職穩定的代理教師往新竹、台北市移動,是可預見的狀況,尤其教師的工作環境具有高度同質性,如若桃園無法給予至少和其他縣市一樣的待遇,如何期待優秀教師留在桃園?教師是影響學子受教品質最重要的因素,是故聘期的減少,影響的不僅僅是代理教師個人,擋不住優良師資的外流,將直接影響到學子的受教權益。
國高的改隸,其意義不僅在於桃園市內不再有一國兩制的狀況,而是希望藉由國立高中職完善制度的影響,逐步提升桃園市的教育品質。好的制度應該留下來,好的人才也應該給予他們應得的待遇。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桃學產)理事長梁立鑑認為,代理教師的師培過程不僅與正式老師一樣,在學校內承擔的工作量亦不亞於正式老師,教育主管機關實在不該再忽視這群默默在校園內付出的重要伙伴。桃園市教師會與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在此呼籲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應從今年開始核予桃園市內各級學校代理教師一年完整聘期,以留住優良師資於桃園市教學現場中,讓學子們的受教品質受到更周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