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在106年間接獲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共計1萬467件,計8,398人,其中家內兒少保護通報人數共計3,880人,即有四成六的兒少是遭受到家中成員施暴。
為能早期發現身心受創的兒少,立即提供保護措施,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及衛生局,特別與轄內醫院合作,於醫院成立兒少保護專責小組,藉由小組中的醫師、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團隊研判,當兒少進入醫院時,能夠立即判讀兒少傷勢是否為受虐,進而蒐集相關跡證,成為保護兒少的第一道防線。
副市長呂衛青指出,今年是家暴法施行20周年,市府擴大結合社政、醫療、司法等網絡,推動兒少司法早期鑑定及早期介入,希望透過醫療傷勢判定及身心鑑定等專業評估,發掘出施暴行為的真正原因,以保護孩子,避免孩子再度受虐,為兒少保護建立安全保護第一道防線。
林口長庚醫院夏紹軒醫師表示,過去醫學上稱為「搖晃嬰兒症候群」常遭人誤解,以為搖晃就會造成傷害,導致受虐兒家長以安撫哭鬧嬰幼兒為託辭,因此2009年以後美國兒科醫學會重新定義「受虐性腦傷」。
台灣兒科醫學會也認定為:「猛烈、非意外、重複、加速/減速的頭頸部劇烈運動,常發生於未滿3歲兒童,2-4個月嬰兒最常見。」夏紹軒醫師並以醫學用嬰兒教具示範兩者的區別,激烈的搖晃會造成頭部神經阻斷而亮起紅燈。
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鄧媛表示,18歲以下若發生有昏迷、腦傷、嚴重骨折等身體重大傷害,司法單位會依刑法第10條主動啟動司法調查,跨網絡及早保全證據。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說,以往新北市重大兒保事件都是送台大進行傷勢鑑定,今年增加雙和醫院、八里療養院、林口長庚醫院、亞東醫院、馬偕醫院、耕莘醫院等,未來會共同進行傷勢評估、身心評估、精神鑑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