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與神事的戰爭 宗教專法國會五進五出難過關
管不了 My God!
基隆廟口三明治、十八王公肉粽、蘆洲廟口切仔麵、新竹廟口貢丸湯、豐原廟東夜市、旗津天后宮海鮮,台灣大小都市最熱鬧的區塊,總是在宮廟──當地信仰中心的附近出現。
對許多人來說,宗教是他們信仰、生活甚至是經濟的中心,這也就是為什麼歷史上每當政府嘗試著管制宗教,往往會落得灰頭土臉。台灣雖然沒有發生過宗教戰爭那麼劍拔弩張的態勢,但管制宗教的專法在國會五進五出,仍是難以過關。
圖說:滅香傳聞引發宗教團體群起抗議。攝影/柯承惠
許多宗教團體都有發展出一套自治模式,像雲林北港朝天宮,就發展出鎮民選舉董監事的模式;彰化南瑤宮因緣際會民廟變成官廟,由市公所依法接管迄今,市長成了大廟公。
文/李順德、侯柏青
英政府裡曾有個「廟公部長」馮世寬,在國防部長任內,在召開完高層國防機密會議之餘,馮部長偶爾閒聊時會變身馮大師兄,講述鄉野信仰傳奇,聽得眾高級官員一愣一愣的。
三種主要宗教團體組織型態
既有廟公部長,台灣還有「廟公市長」!現任彰化市長邱建富即掌管包括南瑤宮在內等十五間寺廟,不但所有開支要遵循《政府採購法》,廟務管理員全具公務員身分,這些「廟祝」每年都要打考績。
台灣社會對宗教信仰向來尊重與包容,政治人物更是逢廟必拜、遇教堂必祈禱,政教「融於一爐」相安無事。
只是當法律遇上宗教,卻差點釀成蔡政府「政治發爐」。而帶頭反對最力的,則是扁政府時代的「廟公部長」朱武獻。
一場上帝、神明與人類的對話,於是在立法院國會殿堂「超展開」……。
我國宗教團體組織型態主要有財團法人、寺廟、社會團體等三種。
財團法人部分,內政部民政司主管的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有一九○多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的地方性財團法人約一千五百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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