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集結在勞動部大門口高喊抗議口號,這位手拄著拐杖的林星位,在桃園市政府清潔隊服務了近17年,因為職災受傷,小腿腫脹至今都還沒消,每周得回醫院復建,卻遭到雇主刁難。
桃園市清潔隊員林星位表示,「你只能請特休、只能請事假,你請病假超過30天的話,有在放話依照工作守則的話,考績可能會丙等,我連考績獎金都沒了,年終獎金也沒了,損失了10幾萬。」
5年前,林星位下班途中遭到酒駕司機撞上,導致右腳骨折以及韌帶斷裂,走路都有困難,歷經3次手術復原後,現在每週得花3個半天回診復建,即便有醫院診斷證明書,但所屬清潔隊不願依法給予工傷假,即便遭到桃園市政府裁罰,清潔隊居然向勞動部提起訴願,希望更改林星位的工傷假認定。
勞動部職安署科長葉青宗表示,「現在已經進到訴願程序了,那就一切依行政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