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监管事项 |
主要法规 |
适用对象 |
主要合规要求 |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制裁、K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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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银行法》、 《银行保密法》、 《美国爱国者法案》、 《客户尽职调查最终规则》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a) 向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提交涉及资金汇入汇出等各种记录和报告; (b) 制定BSA/AML、KYC政策和程序, (c) 委任反洗钱合规官; (d) 基于风险对客户活动和信息进行持续的监测和更新 |
《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之交易监控及过滤程序要求及证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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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经营银行业务的机构,包括信托公司等 |
(a) 建立有效的交易监控程序; (b) 建立有效的过滤程序,以阻断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办公室(OFAC)所禁止的交易; (c) 每年4月15日前须向NYDFS提交董事会决议或由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合规报告,且作出该等决议或报告的支持文件需保存5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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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欺诈及市场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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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市场操纵及其他非法活动的指引》 |
从事加密货币相关业务的、经NYDFC许可的限定信托公司及持有Bit License的机构 |
(a) 识别和评估欺诈、价格操纵风险; (b) 制定有效程序应对风险; (c) 定期评估并适时修订政策、控制及监督机制; (d) 发现潜在的或正在进行的欺诈等不法行为,需立即启动调查,并向NYDFS报告。之后还需向NYDFS报告进展情况(包括机构已经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发生的变化) |
网络安全 |
《网络安全条例》 |
根据《银行法》、《保险法》、《金融服务法》等需取得资质、证照或许可的机构 |
(a) 制定网络安全计划和政策; (b) 委任首席信息安全官; (c) 实施加密技术以保护机构所拥有的非公开信息; (d) 向NYDFS报告所有可能导致重大危害的网络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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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監管指令
發行方除需遵守以上主要法規外,還需滿足NYDFC提出的其他監管要求,比如需確保可與美元完全兌換;制定消費者保護政策和程序,即時處理消費者投訴;並在其網頁上的顯著位置,列明如下條款和條件:
- 若使用穩定幣從事非法活動,穩定幣或「回贖」時可獲得的法幣,可能會被沒收;
- 穩定幣及可兌換的法幣,可能會在司法程序中被執行機構沒收;
- 被執法機構凍結、沒收的穩定幣及法幣,可能永久不得恢復或使用、甚至被銷毀。
4. 監管的作用和影響
從穩定幣發行主體本身為經許可的信託公司、到穩定幣的發行需經嚴格審核、到其營運過程中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並符合政府的特定要求,可見NYDFC的監管,已經貫穿至該等穩定幣從出生到成長的每個階段。
NYDFC在穩定幣監管上的嘗試,可為本國其他州及他國的監管機構,提供參考樣本,甚至可為擬發行法定數位貨幣的國家,提供監管方面的借鑑。
有了監管加持的穩定幣,再輔之以以太坊智慧合約技術的可信性、第三方財務審計和代碼審核的第三方信用保障、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存款保險,發行方利用了幾乎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實現了多層次的信任機制的建立,從而使得該等穩定幣可能更易博得用戶的青睞,在目前的穩定幣市場上分得一杯羹。
但與此同時,這種與美元錨定的新型穩定幣,可能會成為暗黑資金隱密流動和使用的新媒介(儘管穩定幣披上了受監管的外衣後,不法分子隱匿行蹤的難度會隨之加大)。
這不僅可能會對美國的監管帶來新的挑戰,也可能會對其他國家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外匯、稅收、反腐敗的監管,增添新的問題。
此外,能獲得用戶廣泛認可的合法穩定幣,因其合法性、穩定性、便利性和無國界性,可能有助於擴大和繁榮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市場,但同時也可能對傳統的金融市場產生影響和衝擊。
如何應對加密貨幣市場中,可能因此產生的新需求,和傳統金融市場中,可能因此發生的新問題,是多國監管部門需要考慮、應對並施展監管手段之處。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受監管』的穩定幣背後的監管框架淺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