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家托嬰中心傳出保母對嬰幼兒施虐。
警方傳喚園長及保母到案詢問後依違反兒少法、傷害罪函請地檢署偵辦。
市府社會局也重罰保母和托嬰中心,2保母終身不得從事兒少服務工作。
(寇世菁報導)台中市西區一所托嬰中心傳出保母對嬰幼兒施虐,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指出,陳姓家長報案,指稱這家托嬰中心涉嫌對兒子施虐,造成兒子身上多處紅腫,並提供中心內部影像給警方調查。
警方傳訊園長和2名保母到案說明,並依違反兒少法,傷害罪,函請法辦。
市府社會局長李允傑則表示,掌握證據,兩保母確實對6嬰兒施以不當虐待行為,市府將依兒少法49條,針對托育人員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公布托育人員姓名,並不得再從事兒少服務相關工作。
同時,依兒少法處機構6到30萬元罰鍰,勒令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如不遵從,或停辦期限屆滿未改善者,將廢止設立許可。
李允傑指出,這家托嬰中心過去沒有不良紀錄,但市府兒虐零容忍的立場,不容挑戰,重懲重罰,維護兒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