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快速發展,停車需求隨之增加。
為此,市府交通局積極爭取中央前瞻計畫興闢停車場,並同步鼓勵民間投資興建。
為提高民間投資意願,交通局修訂停車場設置獎助辦法,投資興建路外停車場達20格以上者,從原本補助1/2,提高到2/3,如願意免費供民眾停車3年以上,更將全額補助,最高補助350萬,設置停車位20格以下,最高80萬補助。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人口已突破280萬人,是全國第二大城市,人口移入加上經濟發展,台中市民擁車率高居不下,為提供更便捷停車環境,並節省政府經費投入,市府重視民間建設能量,期盼透過修訂獎助辦法,吸引民間投入建設,並促進市區閒置土地加速利用,增加公共設施供給。
交通局修訂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凡闢建路外停車場達20格以上者,工程費補助將從1/2提高到2/3,如願意免費供停車3年以上,更可獲得全額補助,最高上限350萬;此外,對於採用透水鋪面施作者,額外可再補助最高30萬;設置汽車停車格位20格以下,也有最高80萬獎助,鼓勵小地主申請。
交通局指出,台中市停車政策是路外為主、路邊為輔,以設置路外停車場減少路邊違規停放車輛,促進交通順暢。
市府為鼓勵民間興闢路外停車場,在民國100年就訂定獎助辦法,但適逢縣市合併經濟起飛,土地價值水漲船高,私有地主對於釋出閒置土地作停車場長期使用意願不高,因此獎助成效不佳。
為增加民間投資誘因,市府提出台中市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修正案,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送議會備查後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