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國土計畫」(草案),已經從6月5號開始,在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桃園市13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同時也會在各區舉辦公聽會來向民眾說明計畫內容,桃市都發局表示,各公民或團體對如有任何意見,都可以提出書面意見,都會錄案併提桃園市及內政部國土審議會審議「桃園市國土計畫」(草案)參考。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國土計畫法在105年5月1號施行,將現行區域計畫制度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作業,第一階段已由內政部在107年4月30號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完成,第二、三階段則須由桃園市分別在109年4月30號前公告實施「桃園市國土計畫」,以及於111年4月30號前公告「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而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日起,非都市土地就全面改以國土計畫制度管制。
都發局表示,這次制度的轉換,主要在改善現行區域計畫制度下,非都市土地蛙躍式變更開發、缺乏成長總量管理等缺點,並因應氣候變遷及尊重原住民族土地慣習使用與傳統文化;對於大部分的民眾而言,雖然制度轉換後,確實會有非都市土地分區及使用地的名稱、查詢方式、管制方式及變更開發方式等四大改變,但現有土地使用的權益基本上都會獲得保障,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