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退役少將許乃權因為涉入中國解放軍軍官「鎮小江共諜案」,被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兩年十個月,但2017年他出獄後,照樣請領每個月超過七萬的退休俸,引發各界反彈,未來這樣的狀況不會再出現。
為了補重罰共諜最後一塊拼圖,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安法》修法,未來幫中國發展組織危害國家安全,從現在最重判五年,提高到七年以上,可以重罰一億元,如果是洩密的話,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判刑確定的話,不論是現任還是退休軍公教職,將不得請領月退俸,已經支領的可以追回。
時力立委黃國昌說:「過去《國安法》幫共諜發展組織,竟然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個刑度就像普通竊盜罪一樣,太荒謬了。」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也說:「我們應該鍾愛自己台灣這塊土地,鍾愛自己的國家,千萬不要當成我們,境外敵對勢力在台灣的代言人。」共諜重罰,退役將領有損國格也要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