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空服員發動罷工,再度引發社會爭論罷工是否應該要有預告期?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認為,在台灣要取得合法罷工必須經過許多道門檻,應該不需要再設預告期,但如果公共運輸牽涉到大批民眾權益,交通部也許可以在相關法規中研議,但他強調立法過程必須十分細緻。
民進黨立委則認為,目前在罷工期間還不適合討論罷工預告期,一切等罷工結束後再說。
(李人岳報導)長榮航空空服員發動罷工,造成大批暑期民眾的出國行程受影響,也再度引發社會爭論罷工是否應該要有預告期?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指出,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在台灣要取得合法罷工權必須經過地方政府勞資協商和罷工投票等許多道門檻,應該已經不需要再設預告期,但如果因為公共運輸牽涉到大批民眾的權益,交通部也許可以在相關法規中研議。
但話鋒一轉陳宜民質疑,這次長榮罷工從醞釀到投票長達好幾個月的時間,但交通部和勞動部都無法謀合勞資雙方,交通部長林佳龍一回國就又再提罷工預告期,根本是轉移自己無能的責任。
陳宜民:『林佳龍從國外回來受訪第一個就講罷工預告期,這是不負責任的一個說法....如果你有辦法能力,就應該把它協調起來嘛.....』陳宜民強調,行政部門不作為,立法才是最後的一條路,但立法必須更細緻,不能以為有罷工預告期就能解決所有問題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對於罷工預告期列入修法,執政黨方面目前態度低調,民進黨團書記長鄭運鵬表示,目前在罷工期間還不適合討論罷工預告期的問題,以免影響到各方氣氛,應該等事件結束再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