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北檢認定張安樂妻子王姝茵涉犯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兒子張瑋涉犯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增資不實及財報不實等罪。
而統促黨黨員多人也涉嫌重大,前黨主席李新一涉犯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現任主席張馥堂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雇員張陳淑媜涉犯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偽造文書罪,今也起訴5人。
檢調調查發現,去年2月花蓮強震多人死傷,張安樂帶領統促黨到花蓮發紅包,每份紅包有1萬元現金,耗資上看千萬,傳出這份大禮是中國政府出資,委由張安樂致贈給災民。
檢調掌握相關事證後,去年8月7日發動搜索,大動作搜索統促黨黨部及「白狼」張安樂住處,查扣相關電腦、USB隨身硬碟等,張安樂事後承認資金來自中國,但是他自掏腰包,否認來自中國共產黨。
案件偵辦1年多,今日偵查終結,檢方查出,民國95年,張安樂等人於統促黨成立後未申設政治獻金專戶前,即收受新台幣209萬7800元個人捐贈政治獻金,共同涉犯民國97年8月13日修正公布前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2項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之罪。
(民視新聞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