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以下、包含幼兒園的學生團體保險,每年有310萬學生和幼兒投保,採商業保險模式由政府公開招標採購,由得標的保險業者自負盈虧,但由於保險範圍不斷擴大,保險業者投標意願低,也影響學生投保權益,明年八月一號起將改為政策性保險,保費將不會和最近幾年有太大差異。
(戎華儀報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公告、發布,將在明年8月1號起實施,學生團體保險從現行的商業保險,定位改為政策性保險,由政府設保險費審議會,請專業人士每年審查保費標準,同時設專戶負擔盈虧,保險公司只負責行政作業。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及校安組副組長黃(水靜)儀:『審議會的委員都是這一類的專家,比方說我們會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保險局,或者是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精算、財務、保險跟法律、醫學等等專業人士,這個東西都是要透過審議會來做決定,但是我們當然也會參考我們歷年保費的收取的額度...。
』現行的學生團體保險,65歲以上仍可投保,有慢性疾病的學生仍須投保但相關疾病不理賠;109學年度起,保費金額、被保險人年齡上限、保險公司的行政作業費、都將由保險費審議會經過試算和專業討論後訂定。
(圖:截自教育部國民教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