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為宣導及輔導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單位,熟知水污染防治法及法規增修內容,辦理「108年花蓮縣水污染防治法規增修訂之說明會」。
環保局指出,這次會議邀請陳義鴻環境工程技師講述水污染防治法相關修法及列管業者須注意事項。
水污染防治法去年6月修訂,相關子法亦陸續修訂,說明會向業者宣導現行法規及增修條文、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以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與網路申報相關作業,包括許可申請、展延、變更,以及資訊公開等進行宣導,業者常見缺失及應注意事項,如現場設施與許可不符、未定期記錄水電表操作記錄表及未正常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致放流水超標之業者,希望透過說明會輔導,讓業者自行檢視廢水處理設施,避免因不諳法令致誤觸法規遭受處分。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河川不但環繞我們的生活環境,也是飲用、灌溉等用水水源,藉由此次宣導說明會,使與會水汙法列管事業單位,對於現行法規規定有進一步瞭解,請大家共同維護花蓮的水體水質,對於非法或繞流等違反規定排出廢水的不肖業者,一定取締並嚴懲。
(圖片:花蓮縣環保局提供/中廣新聞梁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