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非洲豬瘟,禁帶肉製品入境,隨著中秋節將屆,桃園機場海關查獲多起旅客違規攜帶內餡含豬肉的月餅,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臺北關呼籲旅客,切勿攜帶內餡含肉月餅入境。
海關表示,桃園機場在九月一號分別查獲本國籍尹姓、彭姓及柳姓旅客,以託運行李方式攜帶大陸製含豬肉內餡月餅,淨重分別為14公斤、0.75公斤及2.04公斤。
海關表示,肉製品係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照片台北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