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澳洲女子,宣稱自己因為太渴而在飛機上昏倒,她指控空服員不給她水喝,把阿聯酋告進法院,澳洲法官判她敗訴。
原告2015年從墨爾本飛往杜拜途中,在上廁所的時候昏倒,她認為是脫水造成,她說,自己向空服員要水,要了四次,空服員都不理她。
阿聯酋宣稱,空服員不是不理她,而是因為無法分身,晚了一點才去服務她,而且,她所搭乘的A380廊道上就有飲水機,距離她的座位只有五排。
原告引用蒙特婁公約,要向航空公司索賠,法官說蒙特婁公約定義的意外賠償條例,並不適用於原告的狀況。
阿聯酋感謝判決,並說,維護乘客搭機舒適和安全,是它們最重視的,一個客艙長說,乘客在飛機上暈倒這種事,經常發生,平均每個禮拜總會見到兩、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