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今天(19日)引述消息人士表示,中國網路監管機構已起草新指導方針,將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在進行任何投資或募集資金前必須先獲得批准。
數名消息人士表示,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CAC)提出的要求,將適用於任何擁有超過1億用戶,或收入超過100億人民幣的平台公司。
消息人士說,去年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列入負面清單的網路公司也需要申請批准。
消息人士補充說,一些網路公司已經聽取了簡報,不過,這項草案仍有可能發生變化。
由於消息尚未公開,這幾名消息人士拒絕透露姓名。中國網信辦沒有立即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
這些擬議中的規定預期將升高中國日益自信的監管機構的監管力道,在過去一年間,這些監管機構對過去隨心所欲的科技巨頭,在從交易到使用者數據處理等領域上都進行了強力監管。
目前尚不清楚哪些類型的投資或資金募集會受到影響。一位科技業高層主管表示,人們現在擔憂這是否會應用於私人市場投資,例如首次公開募股(IPO)前的私募融資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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