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蔡俊傑日前執勤時,行經師大路與水源路口,發現一輛滿載貨物之貨車駛下水源快速道路匝道右轉彎時,車上附載貨品因未捆紮牢靠而大量散落在地造成交通受阻。
經員警上前了解該名小貨車駕駛是在送貨途中,因疏未捆綁牢靠車上載運之貨物而掉落車道上,造成後方車流回堵。幸遇蔡員執勤經過,立即協助將散落貨物搬運上車,並疏導後方車流,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另事發後因該貨車未妥適捆綁貨物致散落地面,本分局遂對陳姓駕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開單舉發。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依法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除平日需加強車輛保養與維護外,上路前更應檢查車輛貨物裝載狀況,確認貨物已捆紮牢固,才可避免貨物鬆脫散落或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切勿因小失大而讓荷包失血!
圖說: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蔡俊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