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放置代夾物已經不稀奇,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暑假期間調查高雄市31間中型與大型夾娃娃機店,發現有業者讓消費者兌換保育的烏龜,而且,8成以上的夾娃娃機店都沒有張貼經濟部取物機台的許可文件;高雄市動保處前往稽查後表示,並未發現夾娃娃機店有直接夾取動物的違規行為,業者提供兌換的赫曼龜、豹龜、櫻桃紅腿龜以及蘇卡達象龜都不是本土野生動物。(溫蘭魁報導)
夾娃娃機店越開越多,除了各種造型的布偶娃娃,可以夾零食、雞蛋、冰淇淋、海鮮的食品機台也已經不稀奇。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抽查高雄市31家中大型的夾娃娃機店發現,有4家業者推出夾到代夾物就可以換守宮、鬥魚或是烏龜之類的活體動物:「(這個是可以換的?)60點可以換。」
台灣消保會指出,有些夾娃娃機店讓消費者兌換的是保育類的雅達伯拉象龜和豹龜,對此,高雄市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表示,只要動物沒有放在夾娃娃機內讓消費者直接夾取或是虐待動物,就沒有違法:「所以這種兌換東西,他並沒有違反動保法規範,但你夾動物就違法。」
除了用代夾物換活體動物之外,台灣消保會資深主任黃琞傜說,這次抽查也發現一些亂象:「31家中大型娃娃機台裡面只有5家是有貼這個經濟部許可文件的,一半以上的食物機台,有的它上面其實都有貼食物效期,但是呢,還是有超過3成它是沒有標示甚至標示不清的。」
消保會呼籲相關主管機關加強查察,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