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貼文指出,到北屯區的一處星巴克門市購買「冰芝麻抹茶那堤」,沒想到在喝到最後一口時,覺得口感非常怪異,認真看才發現吃到一隻「肚內滿是蛆的蒼蠅,造成網友上吐下瀉就醫,女子指出認為星巴克後續處理不夠積極,也沒提到和解條件,於本月5日,對星巴克提告,並預計求償60萬元。星巴克對此表示「門市作業皆符合食品安全規範,已交由公部門處理。後續多次聯繫及關心顧客未獲得回應,仍持續關心顧客中。」
日前女子發文指出,8月20日下午4點,他到北屯區中清路上的星巴克,買了一杯大杯「冰芝麻抹茶那堤」,在晚間11點多,把飲料喝到最後一口時,驚覺口感怪異,感覺「刺刺的」,結果仔細一看,發發現是如女生小指般大小的「蒼蠅」,被咬破的肚皮甚至跑出數隻已經死亡的「蛆」,讓網友「心生噁心」、上吐下瀉。
女子表示,因為本來就對昆蟲極為懼怕,手腳無意識地發抖,最後在凌晨1點多,胃部及食道仍感不適,擔心造成腸胃損傷及其他疾病,到醫院就醫,被診斷出急性腸胃炎,這次經驗也讓她對星巴克失去信心,對於「業者如此粗心地對待客人的飲品」非常憤慨,撂下狠話表示,有生之年再也不敢到星巴克消費了。
女子指出,後續星巴克經由聯繫她的家人,得到她的聯絡方式,但直到最近只有打過2通電話,最長才20秒,之後就沒有再打,因此她決定請律師提告,也在本月5日向台中地方法院遞狀提告了,因她討厭蟲,也來回5次送急診,並求償60萬。
女子的律師蔡憲騰告訴《TVBS新聞網》,女子求償的內容為精神慰撫金15萬元,再加上45萬元,45萬為精神慰撫金的3倍,根據《消保法》第51條中:「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3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認為星巴克行為,為重大過失,導致女子送急診不適。
對此,星巴克也回應,表示「門市作業皆符合食品安全規範,已交由公部門處理。後續多次聯繫及關心顧客未獲得回應,我們仍持續關心顧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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