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今(7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柯文哲於休庭時間,向3名執行公訴的檢察官大爆粗口「X!」,還把有盛水的水杯丟向坐在對面的檢察官席,引發法庭騷亂。台北地檢署下午發表新聞稿,表達嚴正譴責。
北檢指出,法官法第86條第1項明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依法於法院執行公訴職務,其人身安全與執行職務之尊嚴,應受保障。
北檢表示,參與訴訟的當事人均應理性進行法庭上攻防,對於起訴事實或法律適用之爭執,亦應透過訴訟程序具體提出、主張及論辯,由法院為公正客觀之裁判,方為正辦。台北地檢署「嚴正譴責」當事人以非理性之言詞或舉動,恣意對實行公訴的檢察官做人身攻擊,並呼籲當事人應遵守法庭秩序,以維護理性、安全的訴訟環境。
北院庭審從上午9時30分開始,審判長江俊彥10點27時宣布休庭10分鐘,柯文哲突然暴怒,將盛水的水杯丟向坐在對面的檢察官席,引發法庭大騷動。柯文哲對著蒞庭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檢察官廖彥鈞、陳思荔,開始飆罵「這麼會編故事,有沒有良心!」「不要臉!」,還指檢察官「你們逼死彭振聲太太!」,還說「去跟賴清德講啦,我絕對不會投降,絕對不會屈服,絕對不會屈服」等,又表示「你看我是會貪汙的人嗎!」
3名委任律師當下不斷安撫柯的情緒,除了擦拭摔出的水瓶灑出的水珠,也忙著撿起被柯文哲摔向檢察官的資料,場面一片混亂。檢察官對柯不理性行為始終保持冷靜,只有林俊廷對柯文哲說「你看我是會貪汙的人嗎!」時,微微點頭。柯文哲飆粗口「X!」「你在給我點頭」、「你是林俊廷(此案偵查偵查檢察官)的小弟嗎?」(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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