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13日審理一起民事糾紛案,傳出大陸籍的劉姓律師主張要擔任訴訟代理人,引起對造台籍律師蔡昆洲當庭抗議,全國律師聯合會今(14)日表示,經向台中律師公會與蔡昆洲律師聯繫、查證,因該陸籍律師向法官要求以奧地利公司的「公司法務」身分擔任訴訟代理人,由於蔡昆洲律師知悉此名人士的國籍與身分,遂當庭向法官提出異議。
台中地院法官昨先裁示劉不准當訴訟代理人,改當送達代收人,以利後續文書送達。據悉,因陸籍律師並無在台執業的法源依據,台中地檢今將分案追查其是否涉犯律師法刑責。
律師蔡昆洲昨在社群Threads上發文揭露,表示「在台中地院驚見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他當庭反對,對方卻辯稱「法律又沒禁止。」
據了解,本案為台商、奧地利公司間民事訴訟,先前法院進行多次調解,昨才進入審理程序,律師蔡昆洲見陸籍劉姓律師主張自己是員工、要擔任訴訟代理人,他當庭反對,並請法院裁定不准劉擔任代理人。
蔡說,對造奧地利公司與陸籍律師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讓陸籍律師來台灣開庭。他認為,這等同否認我國法律與制度的獨立性,嚴重衝擊司法主權,若開先例讓境外人士繞過資格審查進入我國司法體系,不只侵蝕本土律師專業,更威脅司法安全與國家安全。
蔡指出,律師法規定,在台灣執行律師業務必須具備台灣律師資格;外國律師須經許可,且不得代理適用台灣法律的訴訟。陸籍律師既不是台灣律師,也不是法律承認的外國律師,直接在法院代理,恐已屬違法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