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近期發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市長謝國樑極為重視,於12月7日上午前往市警局,親自聽取近期交通事故統計與改善作為,並要求警察局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力道,強化行人安全,降低行人事故發生。
每年11月基隆地區進入秋冬雨季,用路人易因天色昏暗、路面濕滑與視線不佳導致車禍發生,行人穿越道路的風險也隨之增加;統計114年1月1日至12月7日,共計發生187件行人事故,其中因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未減速停讓行人而肇事者計有121件,佔總事故數64.7%;顯示行人事故多為駕駛人未能減速停讓行人而發生事故。而12月1至7日期間已發生4件行人交通事故,亦均為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減速停讓行人先行所致。為提升行人用路安全,警察局自12月8日起於基隆市仁二路、愛七路口;忠三路、公園街口;成功一路、光一路口;精一路、龍安街口;信二路、義三路口;義二路、信四路口;信二路、中興路口;東信路288號前路口;自治街、開元路口;百六街107巷口;過港路、寧靜街口;暖暖街197巷口;安樂路二段188號、安和一街口;西定路198號前;中華路、通仁街口及基金一路56號前等16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違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針對汽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的違規車輛,運用手持式測速照相設備加強取締,以保障行車與行人安全。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表示,執法取締只是手段,目的是希望駕駛人能養成行近路口行人穿越道前能主動減速、停讓的駕駛習慣,落實「行人安全優先」理念,希望行人事故能不再發生,期盼市民共同配合遵守交通規則,建立更安全及友善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