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一名中國籍女子小紅(化名)25年前為了想到台灣工作,透過台灣一名A男介紹南部一名男子阿志(化名)認識,接著並辦理假結婚,阿志也拿到12萬報酬;後來小紅因逾期居留被強制出境,阿志於是向法院提告確認婚姻無效,法院審理後也裁定准許。
阿志在判決中主張,2000年11月間,友人A男告訴他,小紅想到台灣工作,但需要和台灣人辦理假結婚才能入境,只要阿志答應就能獲得12萬報酬,於是阿志就在隔年1月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小紅後來也以探親的身分入境台灣,也順利在台灣找到工作。
但小紅入境台灣後,與阿志只有在辦理入境事務時見過一次面,2人之後就未再聯繫,直到2003年7月,小紅因逾期居留被強制出境,不過阿志毫不知情。但他主張,他當初和小紅假結婚只是為了12萬元報酬,雙方並無結婚意思,他假結婚的事情雖然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因為案件已經超過追訴期時效,檢方也不起訴處分,所以決定向法院提告確認婚姻無效。
小紅經過法院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或陳述。而小紅在遭強制出境前所製作的調查筆錄中也坦言,她入境台灣之後,一直都住在同鄉家中,並未與阿志共同生活。
法官認為,阿志為了12萬元報酬與小紅假結婚,雙方在台灣期間沒有共同生活,小紅出境後也未再返台,顯然與一般夫妻共同生活經營婚姻關係的情況不同。
法官表示,阿志和小紅雖然有辦理結婚登記,卻沒有共組家庭的結婚真意,婚後也沒有同居共營婚姻生活,可見雙方的結婚登記僅徒具形式,沒有締結婚姻的真意,最終裁定准許阿志請求認定雙方婚姻關係無效。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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