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針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的身分資格爭議表示,從法律面檢視,不論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李貞秀的立法委員適法資格仍存有疑慮。她強調,若未放棄其他國籍者擔任立委,可能涉及機密文件審閱與國家忠誠度問題。
劉世芳今(12)日出席植樹活動受訪時指出,過去立法院處理雙重國籍問題已有前例,包括前立委李慶安等案例。她表示,內政部僅從法律觀點檢視立委是否適任,卻「一下子被指為政治操作」,對此深不以為然。她並強調,「國籍法」在憲法架構下具有基礎地位,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未明確規範事項,仍須回歸適用其他法律。
立法院長韓國瑜11日曾召集朝野協商相關爭議,會後表示,在相關事實查明及司法最終判決前,基於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委身分與職權行使應予尊重。對此,劉世芳表示尊重立法院協商結果,但認為相關討論並未回到法律層面。
劉世芳進一步說明,依據規定,歸化者須具備10年以上參政權,且就職時須提出是否申請放棄他國國籍證明。對於朝野最終以黨團協商方式處理且未取得共識,她直言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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