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貴的雞酒泡飯!苗栗1名劉姓女子,到朋友家作客吃晚餐,不料吃了1碗雞酒泡飯和2碗的雞酒湯後,在騎機車返家途中,由於轉彎變換車道未依規定行駛,被警方攔查。警方發現劉姓女子酒測值達0.31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劉姓女子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全案苗栗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判處4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是12萬元。
判決書中指出,劉姓女子於去年11月11日晚間7點多,在苗栗市朋友住處食用雞酒湯泡飯1碗及薑母雞酒湯2碗後,於晚間8點10分左右,騎機車返家。途經苗栗市國華路與橫車路口時,因轉彎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被警方攔查並被測得酒精濃度0.31毫克,已達公共危險標準,訊後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法院審理時發現劉姓女子曾有2次酒後不能安全駕駛之前案紀錄,竟仍不知戒慎,再度於服用酒類食品後,貿然騎機車上路,且被測得酒精呼氣值0.31毫克超標,漠視公權力及往來人車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但法官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不諱,態度尚可,並參以這次飲酒後駕車幸未衍生對其他用路人之交通事故等情狀,判處4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換言之,劉姓女子要付出12萬元才能免除牢獄之災。(彭清仁報導)
警語: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這篇文章 好貴的雞酒 女子吃完雞酒泡飯酒測超標易科罰金要12萬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