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為了確保年底地方選戰選務順遂,並避免參選人因司法訴訟結果導致資格爭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預計於本月8日排案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點聚焦於放寬「受緩刑宣告者」之參選限制,同時也將針對「下修選舉權至18歲」等關鍵法案進行實質討論。
立法院日前在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相關法案時,朝野立委發生多起肢體衝突,台北地檢署於今年2月正式起訴包含國民黨7名、民進黨3名在內的共10位立委。其中,國民黨籍金門縣長參選人陳玉珍及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等人皆涉犯傷害罪嫌。
為因應司法判決可能產生的連鎖反應,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均提案增訂「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讓被判緩刑者仍能保有參政資格;民眾黨團則更進一步提案,主張受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均不應限制其參選權。
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廖先翔指出,年底選舉在即,選制必須盡快法制化定案,以避免選前出現異動,對特定參選人造成程序上的不公平。
除了參選資格的門檻調整,內政委員會8日也將排審多位藍綠立委共同連署的《選罷法》第14條修正草案,提案重點在於將現行的選舉權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
召委廖先翔對此表示,下修選舉年齡是為了讓年輕族群能更早接觸政治實務,並有充分的時間了解各項政策,理性決定手中神聖的一票。若能順利完成修法,將是台灣民主深化的重要進程。
由於《選罷法》修正案涉及政黨競爭公平性與青年參政權益,各界預期8日審議過程將成為朝野攻防焦點。內政委員會表示,將秉持法治精神進行審查,務求在保障參政權與維護選舉公正性之間取得平衡,為年底選戰奠定明確且穩定的法律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