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報稅季來臨前,國稅局針對網紅發出補報、補繳通知,提醒創作者們在6月30日前完成申報。有網紅收到來函通知後,試算需繳納1420元,也有創作者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被課稅對象,更有人坦言過去來自Facebook、YouTube等海外平台的收入曾是小確幸,如今卻全數納入課稅範圍。
網紅Jersey收到國稅局來函,提醒須在6月30日前補報、補繳網紅稅。他表示看到這張通知感到相當無奈,並秀出存摺說明YouTube分潤收入,截至目前今年只有2月一筆183美元,約6170元台幣。Jersey認為,一整年的收入根本沒多少錢,差不多就2萬至3萬左右,大一點的創作者可能有10幾萬,但也不可能達到幾百萬。以Jersey的經營規模來看,他在Instagram擁有3849位粉絲,YouTube訂閱者達3.18萬,6天前發布的新MV也有4.1萬次觀看,這回被課徵1400元網紅稅,加上20元滯納金。
其他創作者如「恐龍偶像」,在Instagram擁有22.6萬位粉絲、YouTube有39.7萬訂閱,雖然尚未收到通知,但也擔心會成為下一個被課稅對象。恐龍偶像表示,國外匯入款都已經扣過稅了,還要再扣一次讓他覺得很困難,創作者在創作上已經很努力,還要面對稅務問題。他強調,不能單純以某創作者的瀏覽數全國第一名就認定有問題,應該要按照發票或任何稅收相關憑證來判定。
關於網紅稅的課徵標準,首先需區分大小網紅。若有營業場所、有聘請員工,且每月網路銷售勞務達5萬元、銷售貨物收入達10萬元,就需要申報營業稅。最重要的是,分潤收入、抖內、收取虛擬禮物都納入計算範圍,若觀眾來自境內,稅率為5%。一位不具名網紅透露,海外粉絲的收入可以不用繳稅,但網紅必須自行到YouTube頻道後台查詢並提供相關資料。他感嘆,以前海外收入進來都不用繳稅,算是小小的確幸,但現在全部都要繳稅了。
國稅局也透露,雖然粉絲數、訂閱數、流量都會納入參考,但判斷基準仍以金流及檢舉等相關資料為主。只是這筆額外的稅負,確實讓網紅及創作者感到相當傷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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