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學者背書歷練完整
公聽會中,實踐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張麗卿、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聖傑,以及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劉芳伶皆表示,徐錫祥長期歷練完整,足以勝任檢察總長職務。李聖傑指出,徐曾參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細項審查,相關經驗有助提升其處理檢察事務的國際視野。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提出質疑
不過,陳宏達持保留態度。他指出,檢察總長作為檢察體系最高領導者,須具備高度專業與抗壓能力,相較近三任檢察總長,徐錫祥在重大貪瀆、政治敏感及經濟犯罪等指標性案件的偵辦經歷仍待檢視,不能僅停留於理念宣示,也須以實務歷練證明其領導與承擔能力。
陳宏達並質疑,徐錫祥未曾歷任台北地檢署或二審檢察機關檢察長,卻直接升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短時間內再獲提名檢察總長,升遷路徑較為罕見,外界難免產生「空降」或「酬庸」的疑慮。
徐錫祥:學長指導虛心接受
對此,徐錫祥透過書面資料表示,自己擔任檢察官逾32年,強調檢察總長應堅守政治中立,確保檢察權公平公正運作,「不應僅追求定罪率」,也應推動冤案救濟與制度檢討,以累積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徐也回應,陳宏達為他敬重的學長,學長的指導他虛心接受,他沒有二審檢察長資歷,這是事實,但是在不同機關服務,會有不同的養分,也會有不同視野、厚度。
依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須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始得任命,任期4年且不得連任,後續審查結果將送院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