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案,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使京華城公司取得不法容積獎勵利益,柯文哲、沈慶京共同圖利使鼎越公司取得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不法利益,北院今天(10日)上網的判決書詳述柯文哲如何違背職務決行。因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犯行與圖利罪在行為階段間彼此有部分重疊,想像競合論以一罪,此部分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3年。
判決指出,柯文哲2020年4月14日取得沈慶京交付的「比較京華城容積率560%與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米之有限差異」陳情書,要求北市府應把京華城公司原享有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的利益給京華城公司,柯將陳情書交由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處理,彭振聲則交由都發局研擬回應說帖。都發局翌日完成回應說帖,先送彭振聲、柯文哲閱覽,說帖仍秉持都發局先前一貫「依法行政」立場,直指逕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圖利私人」,且影響京華城購買容積移轉的成本相差達數十億元。
同年5月21日,都委會第765次會議,都委會幕僚小組初研意見及委員均已提出意見表示此研議案有疑慮,結論仍為組成專案小組繼續討論。6月20日專案小組會議中,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受局長黃景茂指派參與,因恐若不順從上意,將有礙職涯發展,因此建議京華城公司人員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修訂細部計畫申請案,而以與都市容積獎勵法令不合的要件申請違法容積獎勵。另一方面,京華城公司等3公司以「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係永久保障」為由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20年7月16日判敗訴。
黃景茂、邵琇珮明知土地非都更單元,也未經劃定為都更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草案(公展版)準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申請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完全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於京華城公司依黃景茂指派的邵琇珮所提「方案四」建議提出修訂都市計畫以申請容積獎勵,黃景茂以最速件送公告公開展覽。柯文哲先前於2018年5月間交付沈慶京的陳情書給林欽榮,批示「to林副,from柯文哲 威京小沈給我一份陳情書,我問他為何不一次提出?現在560已經通過,又要變成678%?你研究看看,我是看不懂 Ko」。
林欽榮於5月14日書面回應「本府已經依照監察院意見,重新辦理都市計畫修訂,檢討釐正載明容積率為560%,並於2018年1月18日公告實施,具有法定效力。都市計畫書已有載明原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部分,本府已於1998年5月8日核發建造執照保障在案,但此為一次性保障,倘未來再改建,因本市已實施容積管制,後續本案之土地使用強度應回歸容積率管制,該基地自應回歸都市計畫書所載明之容積率規定開發。故有關京華城提出應保障允建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20,284.39平方公尺依法無據。
林欽榮也提到:「另京華城已向本府提出訴願救濟,建議後續由都發局依法處理,並依行政救濟結果辦理」。然而,柯文哲明知該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草案(公展版)所載容積獎勵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也違反行政法平等原則,仍未尋求法制單位意見,為了履行沈慶京的賄求,決意讓沈掌控的京華城公司違法取得依都市更新法令才能取得的不法容積獎勵,2020年11月11日核章決行同年10月27日簽呈,使京華城公司提出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草案(公展版)送入公告公開展覽程序。
柯文哲違背職務裁示由彭振聲擔任PM,又與彭共同使都市計畫審議通過,但都委會委員曾光宗、宋鎮邁、郭中端等都提出質疑,曾甚至直呼「不要拿每次會議的結論來作為下一次會議的理由」。2021年3月18日都委會第775次會議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多名委員也提及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無任何法令依據,但柯文哲卻在同年4月21日便當會裁示「請都發局擔任PM,俟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並向議員說明進度。」促使都發局、彭振聲共同完成不法取得本案土地容積獎勵的企求。
柯文哲於同年8月10日便當會看到都發局表達京華城案不具適法性、自行創設法令所無之容積獎勵,仍再次裁示「請彭副市長擔任PM」,要求協助儘速提都委會大會審議。北院指出,柯文哲不顧專案小組委員及都委會幕僚反對意見,接連以2021年4月21日、8月10日便當會裁示指定都發局、彭振聲為PM,掃除專案小組會議所造成的「障礙」,都發局提都委會審議後,再由彭振聲主持的都委會783次會議,決議通過都市計畫,使沈慶京掌控的京華城公司違法獲得不法的容積獎勵,京華城公司將土地所有權登記移轉給鼎越公司。
鼎越公司2022年10月18日獲都發局核發建照,鼎越因柯文哲、沈慶京等人圖利,使土地總容積率達672%,得以獲取等同都市更新案的違法容積獎勵利益,與法定基準容積率560%相較,不法多得18,463.2平方公尺容積樓地板面積,換算坪數約為5585.118容積坪,5585.118容積坪乘以銷坪係數1.55,換算銷售坪為8656.93,銷售坪數乘以銷坪單價,即為20%容積獎勵銷坪市價,經都發局於2021年11月19日委由3家鑑價公司核算,獲得鑑定價值平均為121億545萬6748元。北院認定柯文哲、沈慶京共同圖利,使鼎越公司取得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不法利益。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這篇文章 不顧反對給京華城容積獎勵 判決書全文揭柯文哲涉拿錢圖利細節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