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直播經濟快速發展,但伴隨打賞機制衍生的非理性消費問題亦持續升溫。從「19歲女子挪用1700萬元(人民幣,下同)打賞主播」到「七旬老人耗盡330萬元積蓄」,極端案例引發輿論關注,大陸官方近期已出手加強規範;相較之下,台灣目前仍以一般消費與數位內容規範為主,兩岸在監管思路上呈現差異。
河南鄭州一名19歲女子在家族企業擔任出納期間,17個月內挪用資金約1700萬元,其中逾千萬元用於直播打賞,並長期位居多個直播間「榜一」位置。主播以「沖業績」「PK守護」等理由要求支持,並透過親密稱呼維持互動,最終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相關行為已涉及刑事責任。
另據上海案例,一名70歲獨居老人半年內向主播打賞約330萬元,主要用於直播PK環節中的高價虛擬禮物,因擔心支持的主播落敗而持續投入,最終耗盡積蓄,甚至影響基本生活。相關案例顯示,直播打賞已從娛樂性消費,延伸為可能影響家庭財務與企業經營的風險行為。
強化黏著度 情感與競爭成關鍵誘因
潮新聞指出,直播打賞具備多重「高黏著」設計。首先是即時回饋,打賞後立即出現視覺特效與主播回應,形成正向刺激;其次為排行榜與PK對戰機制,強化用戶競爭心理與持續投入動機;再者為主播透過「家人」「專屬稱呼」等語言建立情感連結,使部分用戶產生類似社交依附關係。
另有陸媒報導指出,部分經紀機構(MCN)對主播進行互動話術訓練,針對用戶情感需求設計溝通方式,使打賞行為由單純消費轉為帶有情緒投射的支出。
在制度層面,外界質疑平台風控機制不足。上述案例中,長期高額與高頻打賞行為未被有效攔截,顯示異常交易監測仍有漏洞。此外,直播打賞多被視為「自願消費」,司法實務上若無欺詐或犯罪所得認定,追討難度較高。過往案例顯示,即使進入訴訟程序,最終返還金額亦可能僅限於主播實際所得部分。
大陸加強監管 強化平台責任與制度設計
面對爭議,大陸官方近期發布《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強化平台責任與制度設計。
主要規範包括:
— 設置打賞限額與風險提醒機制
— 規範或限制以打賞金額為導向的排名機制
— 建立異常打賞識別與干預措施
— 禁止向8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賞功能
— 完善投訴與舉報處理流程
部分平台已開始導入人臉識別驗證、大額打賞提示及使用「冷靜期」等措施,以降低衝動消費風險。
相較之下,台灣目前對直播打賞並無專項法規,多以《消費者保護法》及數位平台相關規範處理,重點在交易透明與未成年人保護。實務上,若涉及未成年人打賞或未經授權交易,家長可循民事途徑主張撤銷或請求返還;但對成年人高額打賞行為,除非涉及詐欺或不當誘導,否則仍屬個人消費決定範疇。
學界普遍認為,台灣在直播產業規模相對較小的情況下,尚未形成與大陸相同程度的系統性風險,但隨短影音與直播平台普及,相關問題可能逐步浮現。
分析指出,直播經濟在帶動就業與促進消費方面具正面效益,但過度依賴打賞收入與刺激機制,易導致消費異化。專家建議,未來治理方向應包括:平台強化風控與透明度、監管機構持續完善制度,以及家庭對高風險族群(如未成年人與獨居長者)加強關注與引導,以降低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