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毛姓男子,去年7月間因家庭糾紛失控,不僅持刀傷妻,還一路尾隨警方巡邏車、危險駕駛阻擋辦案,甚至干擾派出所運作,全案經法院審理,近日判決出爐,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案發在114年7月22日晚間,高雄鳳山區中泰街傳出傷害案件,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30多歲的毛姓男子因口角衝突,持美工刀割傷妻子。為保護被害人安全,員警先將陳姓女子帶回派出所,並協助聲請保護令。
沒想到毛男情緒失控,騎乘重機車一路尾隨巡邏車,不僅多次超車攔阻,還刻意急煞挑釁,危及員警與其他用路人安全。抵達派出所後,他仍持續鬧事,不但以腳踏車抵住大門、用身體阻擋員警進出,嚴重干擾警方執行公務。
警方多次勸阻無效,當場依現行犯將他逮捕。進一步調查發現,受害女子過去已有5次家暴通報紀錄,考量其與年幼子女安全,警方在移送時也建請檢方聲押。此外,針對毛男疑似吸毒情形,雖當下拒絕採驗,警方仍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強制採驗後確認有毒品反應,全案併案偵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毛男在家暴後不知悔改,反而以毒駕、追逐巡邏車等危險行為挑釁警方,不僅危害公共安全,也嚴重挑戰公權力,最終依法從重量刑,判處11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