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出爐,明(109)年起,二行程及四行程一至四期燃油機車,汰換並新購電動機車,或換購七期燃油機車,每輛最高可補助新台幣5000元。
環保署今天發布「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草案,針對民國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含二行程與四行程),汰舊並新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每輛補助5000元,輕型及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3000元;110年起,重型電動機車、七期燃油車補助3000元,輕型及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1000元。
環保署指出,這次草案最主要擴大汰舊補助對象至四行程一至四期的燃油機車,不再僅限於二行程機車,估計符合汰換標準的機車約320萬輛,其中約7成仍在使用中,將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補助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