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國賠案定讞 觀光署、新北市府怠於職務判賠2100萬
八仙樂園塵爆案造成15死400多人傷,有7名被害人家屬與9名被害人訴請請求國家賠償1億2千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後,先前均遭駁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觀光署及新北巿政府怠於職務與塵爆發生有因果關係,應賠7名家屬共新台幣2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2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八仙樂園塵爆案造成15死400多人傷,有7名被害人家屬與9名被害人訴請請求國家賠償1億2千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後,先前均遭駁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觀光署及新北巿政府怠於職務與塵爆發生有因果關係,應賠7名家屬共新台幣2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2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2015年震驚全台的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歷經多年訴訟,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認定交通部觀光署及新北市政府均有過失,判決須國家賠償7名罹難者家屬共2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正式定讞,成為八仙塵爆案首件確定的國賠判決。 本案由7名罹難者家屬及9名傷者共同提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