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府提告返還國有地 他喊已居70年反控人家亂告 新竹地方法院日前做出判決,認定新竹市一名王姓男子無權占有國有土地,除須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予新竹市政府外,還需給付新臺幣18萬7200元租金,並自返還土地之日起,按月繳納2925元租金。該案可上訴。(示意圖/AI生成)新竹市政府以該土地為中華民國所有、王男未經同意在該地搭建地上物為由,依民法規定提出 社會 中天新聞 4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