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符合憲判意旨! 立院初審遺贈稅法 死前2年贈與按比例計稅、受贈人繳納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為符合憲法判決意旨並保障繼承人財產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十七)日初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即擬制遺產),將按其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遺產稅額,並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且繳納義務以該受贈財產為限。本案初審完竣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為符合憲法判決意旨並保障繼承人財產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十七)日初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即擬制遺產),將按其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遺產稅額,並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且繳納義務以該受贈財產為限。本案初審完竣
文/謝曉菁不少父母會在生前將土地贈與子女,提前進行財產安排,不過土地已經「送出去」,不代表與遺產稅無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如果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的2年內,將土地贈與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原則上仍須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而受贈人之後有沒有再將土地移轉出去,也會影響遺產價值的計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ouTube直播)在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兩陣營的立法院黨團主導並攜手下,立院院會7月24日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將未成年族群補助分為「未來帳戶」與「兒少成長津貼」兩大支柱,從出生到17歲,總計最高可領新台幣114萬元。行政院曾對此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