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不是問題!黃世聰:應把空間選擇權還給住戶
近年台灣房市圍繞公共設施的爭議頻頻登上媒體版面,從住戶指控建商「二次施工」、「廣告不實」,到代銷業者被推上「協助欺騙」的浪尖,社會討論彷彿陷入一場「非黑即白」的消費審判。財經專家黃世聰臉書發文指出,這並不只是單純的誠信問題,而是台灣戰後延續至今的建築法規,已逐漸追不上現代多元社會的「生活生命週
近年台灣房市圍繞公共設施的爭議頻頻登上媒體版面,從住戶指控建商「二次施工」、「廣告不實」,到代銷業者被推上「協助欺騙」的浪尖,社會討論彷彿陷入一場「非黑即白」的消費審判。財經專家黃世聰臉書發文指出,這並不只是單純的誠信問題,而是台灣戰後延續至今的建築法規,已逐漸追不上現代多元社會的「生活生命週
近年台灣房市圍繞公共設施的爭議頻傳,從住戶指控建商「二次施工」、「廣告不實」,到代銷業者被推上「協助欺騙」的浪尖,社會討論彷彿陷入一場「非黑即白」的消費審判。財經專家黃世聰臉書發文指出,這並不只是單純的誠信問題,而是台灣戰後延續至今的建築法規,已逐漸追不上現代多元社會的「生活生命週期」。 黃世聰
商傳媒|記者陳宜靖/台北報導地上權是一種「只買建物、租用土地」的產權結構,制度立意在於降低購屋門檻、活化國有地,期購屋者以相對低廉的總價取得居住權,土地則向政府租用50至70年,然現行國有財產署契約中的「期滿連屋返還」條款,卻讓70年後的住戶面臨喪失居住權、甚至被要求拆屋還地的法律困境,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