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犬未約束追逐嚇人!屏東男遭裁罰 法官:沒咬人照樣違法
屏東縣一名馮姓男子因未妥善管理所飼養犬隻,任由其在住處外追逐並對路人吠叫,遭民眾蒐證檢舉。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屬縱容動物嚇人,裁罰新台幣2000元。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5年10月30日下午,地點在屏東縣某鄉道路巷內。
屏東縣一名馮姓男子因未妥善管理所飼養犬隻,任由其在住處外追逐並對路人吠叫,遭民眾蒐證檢舉。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屬縱容動物嚇人,裁罰新台幣2000元。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5年10月30日下午,地點在屏東縣某鄉道路巷內。
根據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子與少女自去年2月開始交往並同居,直到12月期間,兩人以平均每月約5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累計達55次。期間少女完全不知自己已懷孕,直到12月5日因腹痛前往醫院就診時,才驚覺已懷孕並於當天產下一名男嬰。醫院依規定進行通報後,整起案件隨之曝光,檢警隨即介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