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食安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 限24小時通報、最高罰3000萬
中聯致癌油案引發全台食安恐慌,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要求一週內完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行政院今天(23日)通過衛福部所提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食品業者若發現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有危害食安之虞,須在24小時內通報;若延遲通報、通報不實,或未依法停產、停售及回收,最高可處3000萬元罰鍰,草案後續將
中聯致癌油案引發全台食安恐慌,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要求一週內完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行政院今天(23日)通過衛福部所提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食品業者若發現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有危害食安之虞,須在24小時內通報;若延遲通報、通報不實,或未依法停產、停售及回收,最高可處3000萬元罰鍰,草案後續將
中聯油脂毒油案持續延燒,由於《食安法》已近10年未大幅修正,此次風波也暴露現行制度的多項漏洞,目前衛福部將研擬修法方向。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21日)表示,此次修法重點之一是提高延遲通報的代價,目前規劃將延遲通報、隱匿通報的罰鍰上限從原本300萬提升至3000萬;同時擴大通報義務範圍,明定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