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追訴期限延長 司改會肯定修法盼三大制度改革接續完成
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調整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制度,改以被害人年滿20歲後起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隨後發表聲明表示肯定,認為修法回應長期以來兒少性犯罪被害人追求正義的困境,讓部分因年幼、創傷或權力不對等因素,未能及時揭露案件的被害人,不再因時間經過而失去司法
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調整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制度,改以被害人年滿20歲後起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隨後發表聲明表示肯定,認為修法回應長期以來兒少性犯罪被害人追求正義的困境,讓部分因年幼、創傷或權力不對等因素,未能及時揭露案件的被害人,不再因時間經過而失去司法
毛畯珅自民國110年9月起擔任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教保員兼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於111年至112年間在園內對幼童實施性侵及猥褻行為。案件於2023年爆發後引發全台關注,最高法院於去年5月針對第一波起訴的6名女童、共224次犯行,判處毛畯珅28年8月徒刑定讞,目前已移監服刑。檢警
立法院會今天(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未來性侵害案件被害人若在案發時未滿20歲,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滿20歲前,該段期間將「不計入」追訴權時效,避免兒少或年輕被害人因心理創傷、權力不對等,或未能及時理解自身權利,而錯失刑事救濟機會。 性侵追訴時效調整 未成年被害人滿20歲後才起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台北市某幼兒園長的毛姓兒子對幼兒園的多名女學童性侵案,經最高法院判刑28年8月徒刑定讞,毛男已發監執行;毛男另外用手機拍攝40名幼童的性侵影像或偷拍性影像遭訴,台北地院依觸犯兒童性剝削、妨害性自主、性隱私等判處合併執行徒刑3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億元;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