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解除不需苦等判決 警政署提醒快速解除救濟機制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有被害人因不明人士惡意發動多筆小額匯款,導致名下金融帳戶被通報為警示,而影響日常生活開銷。擔心只能等到取得不起訴處分書,才可解除警示戶身分。警政署澄清,部分內容其實是誤解。除不起訴處分書等「司法判決確定」的解除要件外,如符合一般商業交易糾紛、 社會 匯流新聞網CNEWS 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