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恐因評議簿銷毀逃死刑?立院三讀「永久保存」
立法院會近日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明定經處死刑的評議簿應永久保存。此舉旨在防止死刑犯因檔案保存期限屆滿而遭銷毀,進而無法確認法官是否依憲法法庭要求達成一致決,導致死刑無法執行的情況發生。立法院三讀通過經處死刑的評議簿應永久保存。(圖/資料照)修法背景源於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
立法院會近日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明定經處死刑的評議簿應永久保存。此舉旨在防止死刑犯因檔案保存期限屆滿而遭銷毀,進而無法確認法官是否依憲法法庭要求達成一致決,導致死刑無法執行的情況發生。立法院三讀通過經處死刑的評議簿應永久保存。(圖/資料照)修法背景源於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立法院會(十七)日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第106條修正草案,對於死刑案件處理與被害人權益保障做出重大變革。未來凡判處死刑案件的「評議簿」將由現行10年保存期改為「永久保存」;同時,修法也首度納入「被害人」及其家屬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法官評議意見,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