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年汽燃費走入歷史!「公路養管費」7月全面上路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有66年歷史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自7月1日起首次以新名稱開徵。彰化監理站表示,此次修法僅調整名稱,收費標準、費率及繳納方式均維持不變,提醒車主務必於7月31日前完成繳費,以免逾期受罰。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有66年歷史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自7月1日起首次以新名稱開徵。彰化監理站表示,此次修法僅調整名稱,收費標準、費率及繳納方式均維持不變,提醒車主務必於7月31日前完成繳費,以免逾期受罰。
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圖:中壢監理站提供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去(114)年12月2日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中壢監理站提醒,養管費將於明(1)日針對一般自用汽車及機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為符合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徵收目的,過去民眾熟知的「汽車燃料使用費」,自去(114)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更名後的費率、繳納方式與收費標準均維持不變。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指出,為提升民眾對公路養管費的認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汽車燃料使用費」,自去(114)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彰化監理站指出,更名後的費率、繳納方式與收費標準均維持不變。彰化監理站提醒,若接獲可疑訊息,請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費電話0800-231-03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桃園監理站提醒您,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114年12月2日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將於115年7月1日針對一般自用汽車及機車等車主進行開徵,請民眾收到繳納通知書後,記得於7月31日前可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機構、郵局等多元方
【記者王雯玲/高雄報導】高雄區監理所轄管高雄市15個行政區、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之汽、機車,115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納通知書(原名稱: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6月25日陸續寄送,開徵期間為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請車主於上述期間內完成繳費,以免逾期
【點傳媒/記者彭慧婉報導】桃園監理站提醒您,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114年12月2日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將於115年7月1日針對一般自用汽車及機車等車主進行開徵,請民眾收到繳納通知書後,記得於7月31日前可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
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圖:桃園監理站提供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去(114)年12月2日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桃園監理站提醒,養管費將於7月1日起針對一般自用汽車及
《公路法》部分條文於去年修正公布,正式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對此,公路局說明,今年7月份是公路養管費更名後首次自用汽車及機車開徵養管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且繳費通知單僅有抬頭與收費項目全面改印為新名稱,其餘繳納金額、繳費時間與繳費管道皆與以往完全相同。公路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開徵期間、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均維持不變。此次更名主要是為了更貼切反映該項費用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的目的。自用車(含機車)仍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維持按季徵收。未來各類公路養管費繳費單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其開徵期間、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皆維持不變。此舉旨在明確反映費用專款專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的本質。自用車與機車維持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依季徵收。未來相關繳費單及政府簡訊通知均會採用新名稱
不少車主每年都會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不過今年收到通知單時可別覺得陌生。因應《公路法》修正,自115年起,「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將於7月1日起開徵。交通部表示,《公路法》部分條文已於114年12月19日完成修正,將沿用多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