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薪資列成本還是費用?國稅局揭餐廳補稅100萬元案例 (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餐廳廚房人員的薪資該列成本還是費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月15日公布案例,餐廳將廚房人事支出列為營業費用,查核後轉列營業成本,又因未編製成本分析表,遭補稅100萬元。國稅局說明,支出歸類依實際性質判斷;業者結帳時,除了核對薪資金額,也要整理工作內容、成本明細及憑證,交由會 財經 媒角抵加 2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