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禁養浣熊、河口鱷等641種動物!飼主登記備查免罰25萬
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公共安全,農業部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國人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動物,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已飼養上述動物的飼主,於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即可合法繼續飼養至動物終老。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圖/台北市立動物
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公共安全,農業部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國人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動物,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已飼養上述動物的飼主,於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即可合法繼續飼養至動物終老。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圖/台北市立動物
農業部公告禁止家庭飼養3大類動物。(圖/中市府動保處提供)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公共安全,農業部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國人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動物,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圖/行政院農業部提供)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公共安全,行政院農業部於3月10日正式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明定自民國115年5月1日起,禁止國人飼養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641種具高度危險動物。農業部今(24)日呼籲既有飼主,凡於公告生效前已飼養上
【記者朱達志/台東報導】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農業部近日正式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單,新增禁止國人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眼鏡蛇科)等(以下簡稱禁養動物)具高度危險動物,自115年5月1日生效,公告新增禁止飼養動物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