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提縮短羈押期引發各界討論 翁曉玲:填補現行法制缺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進行《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縮短羈押期限」,引發各界討論。翁曉玲也在臉書發文寫道,羈押本是作為防止逃亡、湮滅證據、防止串供的最後手段,但在偵查實務上卻逐漸演變成「先押再說」、「以押代查」,因此她認為須縮短過長的羈押期,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進行《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縮短羈押期限」,引發各界討論。翁曉玲也在臉書發文寫道,羈押本是作為防止逃亡、湮滅證據、防止串供的最後手段,但在偵查實務上卻逐漸演變成「先押再說」、「以押代查」,因此她認為須縮短過長的羈押期,但
立法院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擬縮減羈押期間,外界指為「柯文哲條款」,引發討論,提案的立委翁曉玲今(12)日臉書發文說明,她只提議押期縮短1個月,沒有像過去民進黨版本要刪除重罪與勾串羈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圖/中天新聞)翁曉玲12日臉書發文:「這兩天有關曉玲提出的羈押制度改革法案,部分媒體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第108條「縮短羈押期限」,主張將現行的偵查羈押期間由2個月縮短為1個月,審判羈押期間則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翁曉玲強調,現行法規規定的羈押時間過長,導致羈押時常被社會質疑是檢警「押人取供」的工具;她希望透過修法督
立法院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擬縮減羈押期間,並討論到刪除「有串證之虞」為羈押要件,外界指為「柯文哲條款」,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2)日晚間對此發文,再質疑先前法院將柯文哲羈押近1年。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資料照。(圖/翻攝陳佩琪臉書)陳佩琪臉書12日發文:「今天先生早早出門了
<p>近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法,要「縮短羈押期限」;而民眾黨也提出「『將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刪除,以強化被告程序保障」,被外界稱為「柯文哲條款」;不過,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近日卻頻繁出聲反對「柯文哲條款」,引起政壇高度關注。</p><p>民眾黨創黨
藍白立院黨團今(12日)聯手通過被稱為「高虹安條款」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未來觸犯輕罪經判決若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者,仍可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及提出被稱為「柯文哲條款」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包含「刪除串證羈押要件」並「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嚴正譴責,兩黨日前
台中豐原2025年發生王姓一家五口輕生慘劇,涉案團購主李惠雯一審遭重判11年。由於其羈押期即將屆滿,法官審酌她過去在偵查階段曾以身體不適、需要「打針」為由,數度拖延檢警調查,裁定自6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李惠雯。(圖/翻攝畫面)回顧案情,李惠雯因債務纏身,以經營網路團購、投資黃金等話術,向王家誘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壓縮羈押期限,檢察官協會今天發布聲明,痛批草案嚴重影響國家正常偵查職能,縱容犯罪活動隱避,呼籲立法諸公慎思,勿製造偵查障礙,危害治安與法治。檢察官協會指出,「勾串之虞」羈押事由(草案第101條)不應刪除。當前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