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縮短羈押期」自家人也不挺 吳宗憲:恐讓被告找到理由脫身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第108條「縮短羈押期限」,主張將現行的偵查羈押期間由2個月縮短為1個月,審判羈押期間則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翁曉玲強調,現行法規規定的羈押時間過長,導致羈押時常被社會質疑是檢警「押人取供」的工具;她希望透過修法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第108條「縮短羈押期限」,主張將現行的偵查羈押期間由2個月縮短為1個月,審判羈押期間則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翁曉玲強調,現行法規規定的羈押時間過長,導致羈押時常被社會質疑是檢警「押人取供」的工具;她希望透過修法督
台中豐原2025年發生王姓一家五口輕生慘劇,涉案團購主李惠雯一審遭重判11年。由於其羈押期即將屆滿,法官審酌她過去在偵查階段曾以身體不適、需要「打針」為由,數度拖延檢警調查,裁定自6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李惠雯。(圖/翻攝畫面)回顧案情,李惠雯因債務纏身,以經營網路團購、投資黃金等話術,向王家誘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將進行「刑事訴訟法修法」逐條審查。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本次修法涉及強制處分及羈押要件調整,若刪除「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規定,恐對兒少虐待、婦女暴力及數位性影像案件之證據保全與偵查效率
近期立法院再度提出羈押制度修正草案,引發刑事司法實務與犯罪防治領域關注。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助理教授、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廣宣教育委員會主委林書立表示,刑事程序改革固然應重視人權保障,但若大幅限縮檢警偵查量能,在當前詐欺案件海量增加、毒品犯罪問題嚴峻的情況下,恐怕將使「集團式詐欺」與「幫派級毒販」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刪除刑訴羈押事由「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的修正案今(11)日排入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法務部及檢察系統大聲呼籲草案將成為犯罪集團與詐騙集團的幫兇,不過,曾擔任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的律師李宜光則表示,在羈押權專屬回歸法院30年之後,應該刪除1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壓縮羈押期限,檢察官協會今天發布聲明,痛批草案嚴重影響國家正常偵查職能,縱容犯罪活動隱避,呼籲立法諸公慎思,勿製造偵查障礙,危害治安與法治。檢察官協會指出,「勾串之虞」羈押事由(草案第101條)不應刪除。當前詐欺、
2024年4月新北市三重去年發生一起滅門血案,張姓男子殘忍殺害妻子、岳母與繼子伴屍6天後逃亡,一審遭判處3個死刑,上訴二審羈押期限屆滿高院今提訊,張男表示沒有意見。高等法院。(圖/資料畫面)回顧此案,張泓毅無業積欠賭債,常因債務問題與妻子陳女吵架,又因賣帳戶給詐團遭通緝,2024年4月間他懷疑妻子外